和合本 新譯本 和合本2010 恢復本 思高譯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呂振中譯本 NET聖經中譯本 深文理和合本 原文直譯(參考用) ESV KJV BBE WEB ASV Darby ERV 舊約馬索拉原文 七十士譯本 巴克禮全羅 巴克禮漢羅 聖經公會現代客語全羅 聖經公會現代客語漢字 全民台語聖經全羅 全民台語聖經漢羅 全民台語聖經Ruby 越南聖經 俄文聖經 韓文聖經 日語聖經 聖經公會魯凱語聖經 聖經公會阿美語全書 聖經公會太魯閣語聖經 藏語聖經 官話和合本 北京官話譯本 文理和合本 神天聖書 文理委辦譯本 施約瑟淺文理譯本 馬殊曼譯本
神版 上帝版 無空版 有地理sitephoto 查字典 [ 條列 | 表格 | 整段 ] 語態 影像 本章地圖 度量衡 其他 閱讀計畫

新版上一章 下一章    查詢或移至: 說明

利未記 線上收聽:中文和合本 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 台語聖經 下載檔案 關於語音聖經

章節和合本經文註釋
27:1耶和華對摩西說: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3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4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5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6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7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8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9「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0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1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2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3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4「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5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6「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7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19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0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2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3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4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5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著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6「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7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8「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29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30「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31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33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27:34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註釋 串珠 康來昌 原文 典藏


上一章 下一章    查詢或移至: 說明

神版 上帝版 無空版 [ 條列 | 表格 | 整段 ] 語態 重新查詢 影像 本章地圖 度量衡 其他
和合本新譯本和合本2010恢復本思高譯本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呂振中譯本NET聖經中譯本深文理和合本原文直譯(參考用)ESVKJVBBEWEBASVDarbyERV舊約馬索拉原文七十士譯本巴克禮全羅巴克禮漢羅聖經公會現代客語全羅聖經公會現代客語漢字全民台語聖經全羅全民台語聖經漢羅全民台語聖經Ruby越南聖經俄文聖經韓文聖經日語聖經聖經公會魯凱語聖經聖經公會阿美語全書聖經公會太魯閣語聖經藏語聖經官話和合本北京官話譯本文理和合本神天聖書文理委辦譯本施約瑟淺文理譯本馬殊曼譯本



各聖經譯本著作權如版權說明
本畫面由信望愛資訊中心CBOL計畫產生,歡迎連結,無須申請。CBOL計畫之資料版權宣告採用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願上帝的話能建造每一位使用這系統的人,來榮耀祂自己的名。